近日,從四川省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安委會)獲悉,為確保全省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省安委會印發了《四川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十條措施及配套制度》(以下簡稱《措施》),從制度和措施上進一步規范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秩序。
據了解,十條措施主要包括: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嚴格安全基礎管理、嚴格災害風險防控、嚴格地下礦山安全管理、嚴格露天礦山安全管理、嚴格尾礦庫安全管理、嚴格油氣開采安全管理、嚴格勞動定員管理、嚴格緊急撤人制度、嚴厲打非治違和責任追究。
同步印發的配套制度包括:《四川省非煤礦山重點縣監管制度(試行)》《四川省非煤礦山緊急撤人制度(試行)》《四川省非煤礦山復產復工安全監管制度(試行)》《四川省金屬非金屬礦山市縣級領導包保聯系制度(試行)》《四川省尾礦庫包保聯系制度(試行)》《四川省非煤事故礦山安全管理制度(試行)》。
此次出臺的《措施》是在總結以往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壓緊壓實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和企業主體“三方”責任,強化對重點礦山和生產建設關鍵環節安全管控措施,嚴格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等,填補了非煤礦山安全監管的措施和制度漏洞。為確保制度和措施落實,我省將結合兩辦《意見》宣貫,組織開展系列學習宣傳教育,強化監督檢查和執法力度,對違反規定的行為依法嚴肅處理。同時,也將加強對非煤礦山企業的指導和支持,幫助企業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風險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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