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午,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堅辦發布緊急通知,決定自1月12日12時起,將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升級為橙色預警(II級響應)。
根據預報信息,1月12日至14日,焦作市可能出現連續重度污染天氣。為有效應對,按照《焦作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焦政辦〔2023〕60號)要求,經市污染防治攻堅辦研究決定,自2024年1月12日中午12時,將我市目前的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Ⅲ級響應)升級為橙色預警(II級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橙色預警期間,我市各工業企業要嚴格按照要求落實減排措施。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筑垃圾清運車輛、渣土運輸車和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城市和縣城建成區、鐵路貨場、物流園區和工礦企業等重點使用場所內禁止使用不滿足Ⅲ類限值要求以及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市主城區、縣(市)城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貨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嚴禁露天焚燒樹葉、垃圾,禁止室外噴涂、粉刷、切割、焊接等涉氣作業。
市污染防治攻堅辦提醒,預警期間,兒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統、心腦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應盡量留在室內,確需外出的,應采取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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